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近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财政局公布了广州市中心六区(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以下简称“泊位使用费”)标准,定于4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将对目前可免费停放的中心六区全天准停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共112条路段、2512个泊位)启动恢复收费,并实行“先停车、后付费”的新管理模式。泊位使用费是多少?车主如何缴费、如何找停车位?相关部门对缴费如何管理?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有了答案。
为缓解临时停车需求,调节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之间的平衡,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市交通运输局已委托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负责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日常管理工作,并建成了基于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的“幸福停车”泊位管理云平台,加强对车辆停放和收费的管理。按有关规定,收取的泊位使用费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更加公开透明。
停车收费: 全天准停泊位分3个收费阶梯
重点区域全天准停泊位收费标准:停车时长1小时以内,5元/30分钟;1~3小时,8元/30分钟;3小时以上,13元/30分钟;单日连续停放最高限价工作日为328元,非工作日为263元。
非重点区域全天准停泊位收费标准:停车时长1小时以内,2元/30分钟;1~3小时,3元/30分钟;3小时以上,5元/30分钟;单日连续停放最高限价为26元。
对道路停车行为将按照停车时长实行累进加价的阶梯式收费,即随着停车时长的增加,收费标准也将逐步递增,通过累进加价来抑制长时间停车现象,避免“僵尸车”问题。并且,结合实际设置了不收费的夜间准停路段、临停快走区域等泊位类型,适应市民不同停车需求。
对所有全天准停泊位,收费时段为工作日07∶30~21∶30以及非工作日10∶00~21∶30,收费时段外停车免费;收费时段内,停车时长在15分钟(含15分钟)以内可免支付使用费;停车时间超出15分钟的,前15分钟纳入计费停车时长。
同一车辆在同一路段连续发生2次及以上停放行为的,若相邻两次停车的时间间隔低于半小时,则延续前一次停车时长进行计费。
收费标准: 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
重点区域:是指在医院、政务(办证)中心、资源交易中心、大型商场、批发市场以及重点经济商圈等车辆临时停放需求大且要求泊位使用周转快的场所、周边半径200米范围内的城市道路路段。重点区域道路泊位收费标准相对较高,旨在引导车主尽可能快停快走。
非重点区域:是指重点区域以外的城市道路路段,收费标准和最高限价相对较低,在坚持快停快走导向的基础上适当兼顾周边居民停车。
据悉,为引导不同区域道路泊位的停车需求,收费标准按照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的原则,规定了不同的使用费标准和最高限价。为方便市民识别,所有全天准停泊位路段将设置统一样式的停车标志牌(P牌),标明所在路段属于重点区域或非重点区域。
如何支付: “先停后付” 扫码付款
微信扫码支付:通过微信扫码“智能车位锁”上的二维码缴费即可
广州市将依托“幸福停车”泊位管理云平台,对路内停车行为实行“先停车、后付费”的收费管理模式。“幸福停车”云平台可直接联动智能车位锁管理充电桩车位和路边零散车位,有效做到智慧城市无人值守管理泊位停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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